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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2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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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小知识

  什么是土地年收益?

  土地年收益是指国有划拨土地因地上房屋出租或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每年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土地收益。

  土地年收益的缴纳范围

  (一)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的。

  (三)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土地,继续进行经营性活动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年收益的。

  土地年收益与土地出让金的区别

  土地出让金是按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的土地收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土地年收益、土地出让金均属于土地出让收入,必须统一缴入国库。

  为什么要征收土地年收益?

  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随着我市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市区原划拨土地出租及改变房屋用途用于经营,虽然一定程度上发挥土地、房屋效用,但存在手续不齐全、用地成本低等问题,使得本应由国家收取的土地收益,流失到单位和个人手里,从而损害了我市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市规划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国有划拨土地因地上房屋出租或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征收土地收益,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将有利于维护我市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国家规定哪四类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以下四类建设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一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家行政机关办公楼,部分用于出租经营的,需要缴纳土地年收益吗?

  国家行政机关用地按规定属划拨用地范围,但出租经营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

  不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会有什么后果?

  一是所涉地块将不能通过土地证书查验等手续,对未通过土地证书查验的地块银行将不予融资贷款,同时也会影响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年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二是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其中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交还土地;三是建立诚信档案,记录所涉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的行为。

  土地年收益缴纳标准

  (一)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不改变用途用于出租的,按土地所在等级对应土地用途年收益标准的55%计征。

  (二)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国有土地,继续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按土地所在等级对应土地用途年收益标准的55%计征。

  (三)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土地所在等级改变用途前后土地年收益标准的差价计征。

  (四)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土地所在等级改变用途后土地年收益标准减去改变前土地用途年收益标准45%的差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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