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74个,从业人员9160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63个,占93.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5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7个,占4.02%;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1.7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个,占全部企业的1.15%;集体企业3个,占1.72%;私营企业117个,占67.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4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5%,外商投资企业占0.08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15%,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35.11%(详见表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17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下转第5版) (上接第4版)分别占98.28%和1.7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7867人,占85.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93人,占14.1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仪器仪表制造业位居第一位,占31.16%(详见表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79亿元,负债合计81.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32亿元(详见表2-3)。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48%。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个,占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27%;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6个,占54.55%;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2个,占18.18%。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比2013年增长16.6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5.6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714人年,比2013年下降43.0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97亿元,比2013年降低34.5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47%(详见表2-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3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8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59.52%和22.3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0.43%,比2013年提高24.13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267个,从业人员57790人,法人单位与2013年末持平,从业人员比2013年末增长3.2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67个,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2%;集体企业6个,占2.25%;私营企业209个,占78.2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0.002%,集体企业占0.15%,私营企业占66.4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33.11%(详见表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2.3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60%,建筑安装业占17.98%,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9.0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3.4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33%,建筑安装业占23.4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76%(详见表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3.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1.41%。负债合计240.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70亿元(详见表2-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行业分类目录,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等7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6]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单位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