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区检察院) 38册案卷,共3000余页,堆积如山。辩护律师李某本以为查阅、摘抄、复制这么多案卷,要在检察院耗上一整天,令他没想到的是,不到十分钟,他就离开了检察院。原来,上城区检察院案管办工作人员审核了李律师的身份后,用光盘刻录了全部电子案卷,并免费提供,李律师带走光盘后只需在电子设备上轻点鼠标就可随时随地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
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后,区检察院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实行律师阅卷电子化。先由该院案管办将辖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不包括涉密卷)全部扫描成电子文本,若律师前来阅卷,则由案管办专人统一接待,将电子案卷刻录入光盘免费提供给律师。实行至今,区检察院共扫描案件1599卷,为律师提供刻录电子案卷的光盘127张。
区检察院的这一举措,避免了辩护律师因承办人外出提审或开庭而等候,极大地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来上城检察院阅卷的律师,纷纷对此竖起了大拇指。杭州的苏律师在个人微博上感叹:“今天去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欲复制案卷材料,没想到前台接待室的检察官查验了辩护律师的相关材料后,马上将全部案卷刻录光盘交给了我。作为一名老律师,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我为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刑诉法实行后尊重和便捷律师办案的新举措表示由衷的赞扬。”
这一举措也得到了该院干警的大力欢迎。小杜是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业务骨干,以前接待律师阅卷往往要花上个把小时,有时遇上复杂案件,花费时间就更多了。如今,律师前来阅卷由该院案管办统一接待,她感觉自己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该院行装科干警小葛认为电子案卷光盘的举措还有利于节能减排,据他估计,2013年全院的复印纸张也因此减少了5万张以上。
此外,区检察院还制定了《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若干规定》、《反贪办案工作规范》、《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强化对律师身份资格的审核,切实保障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权,加强听取律师意见。上述制度实施至今,区检察院共接收并反馈律师意见102条,为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315次,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作出不逮捕决定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