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唯宜)《价格法》实施15周年了。近日,我区物价局在银泰西湖店开展宣传《价格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现场为群众讲解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目前,我区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个别商家往往利用自主定价权和购销两旺时段,趁机在促销时进行价格欺诈。通过对我区群众的消费抽样调查,大多群众都有过上当遭遇,买的物品往往比别家贵,经营者擅自定位价格,未按照政府价格法调节。为此,物价局在银泰现场为群众进行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并列举了虚假标价、虚夸标价、虚构原价等7种价格欺诈形式,为消费者支招应对。
物价局再此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应仔细核对商品包装内或吊牌上产品情况介绍,再决定是否购买。在购买商家以“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注的商品时,最好能货比三家,做到心里有底。买完商品付款后,最好能仔细核对结算清单,检查一下结算清单中的商品单价是否与商品标价签所标的单价一致。
另外,区物价局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促销商品”,若确定购买,须先问清促销和优惠的附加条件,在换季或促销前,最好记住要购买的商品原价,购买时要仔细对比所购买的商品是否真正降价。要谨慎对待商家促销活动,在购物后要索要发票并保留好发票,以保证利益受损、遭遇价格欺诈拨打12358电话举报时拿出凭据。
区物价局介绍,此次为群众宣传价格法,我们指导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根据市场浮动幅度情况,指导经营者制定价格。同时借此纪念《价格法》15周年之际,为群众宣传价格法,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指导并督促经营者依法制定价格。下一步,我们继续依照《价格法》规定为群众宣传指导价,有效组织价格监测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我区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趋势,打击擅自乱调乱涨行为,确保我区市场商品价格的稳定。

